法律问答

您好,我完婚16年了,有2个闺女,早已猜疑老公出轨,近期确认了,我想要跟他离异,可是不清楚常有哪些程序流程

其它
2020-02-06 06: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自备证件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男女双方携带符合规定的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可现场照);
    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现役军人带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
    二、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同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结婚意愿、血亲关系进行询问调查。
    三、填写申请书
    经审查合格后,男女双方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必须用钢笔墨水如实填写,同时在婚姻登记人员监督下,各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签名栏中签名。
    四、颁证
    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男女双方签名栏中按指纹后,在国徽国旗举行颁证仪式:发给结婚证。
  • 你好,对你的遭遇,我表示诚挚的理解,按照你的描述,提供如下建议: 第一,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外遇亦或者是家暴,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并且你可主张损害赔偿。 第二,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你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在财产方面,原则上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当然,如果能证明是无过错方,那么可多分。 第四,关于孩子,如果小女儿未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你扶养,并且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第五,离婚起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目前对你离婚与主张赔偿、女儿抚养权,最关键的是取得对方家暴、外遇等过错的证据,建议你寻求律师协助,若你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 离婚的程序: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
    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
    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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