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求偿还逾期超过10天的全额汽车抵押贷款的剩余费用合理吗?我刚刚付清了逾期的费用,我不能付清所有的钱。

2020-02-06 09:4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借贷者逾期不还款担保机构或者银行会采取以下措施:
    1、逾期不还较轻者会有罚息;
    2、逾期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
    3、担保公司有权对车进行拍卖
    具体的每家的合同不同,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来定。
    此外,只要贷款人未按约进行还款,贷款银行有权扣押车辆要求还款人提前还款,若还款人无法按约还款,那么担保公司有权拍卖车辆,进行挽回损失。
  • 通常的担保必须采取合同形式由双方合意达成协议,而执行担保不一定必须用合同形式,法院不作为担保合同一方当事人与担保人协议担保,法院只要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即可承认接受。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但是,从执行担保的实际情况和担保法对担保方式的规定来看,留置和定金一般不适用执行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适用于执行担保
  •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 签订抵押合同手续后,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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