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个人餐馆上下班,做了大半年,没签劳动合同书,薪水全是口头上说的,如今薪水每一次都晚发,还发参差不齐。也有压了我一个半月薪。如今我不想上班给老总讲过。可她说没寻找人代替你的部位不要再想走。但是他大半年,一年都找不着因为我得等嘛,假如立即走又拿不上我压的那一个半月薪。我走一切正常办理手续。应当怎么辞职。我对这些方面一点都不明白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06 09:4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虽然你只工作了半个月,但单位也要按照规定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
  • 公司拖欠你劳动报酬你当然能去劳动局投诉。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你们公司并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结合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工一个月到一年内每月双倍工资。
    2、公司要求你提前一个月打报告也并非公司强人所难,但是每个人都有突发情况,这可以跟公司协商,毕竟工作了那么久,还是希望你们能协商解决。
    3、如果公司强硬,不肯支付你一个半月的劳动报酬,你再到劳动局去投诉,劳动局会出面协调的。
    4、如果劳动局协调不成功的话,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途径多多。权衡择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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