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在打架被判了一缓刑,2年后,因抓小偷,把小偷打伤,后面判的拘役或者管制,会坐牢嘛?

2018-09-10 06:0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一、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
    (1)罪行较轻;
    (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上面就是为大家解答的管制与拘役有何不同的答案。
  •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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