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死亡的话,债权人可以保护债务人的存款和房子吗

2020-02-06 15:5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4)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代位权的行使: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必要为其限度。
    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清偿。
    三、债权人的撤消权
    1、撤消权的概念: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消的权利。
    2、撤消权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债务人的行为须为财产为标的。 债务人的作为须在债权成立以后所为。
    (2)主观要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3、撤消权行使的方式与效力: 与代位权一样,债权人的撤消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而不得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 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消,即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对于行使撤消权人的效力: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债务人或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涉及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 被告死亡,有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又不愿意参加诉讼的,仍应将继承人列为被告,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权利、义务。  
    1、债权人对继承人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继承人可作为适格被告参加诉讼,如继承人不愿参加诉讼,则进行缺席判决。  
    2、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
    (二)项的规定,没有遗产与没有应当承当承担义务的人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适用诉讼终结,如果有遗产,是不能终结诉讼的。  
    3、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的诉累。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法债权应受法律保护,即应依法受到清偿。现被告(债务人)死亡,有遗产,使债权受偿成为可能,法院应对原告的债权依法进行确认,在查明死亡被告遗产的基础上,直接判决用死亡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如果终结诉讼,因继承人放弃继承,该财产成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债权人的债权要得到清偿,必须另行起诉,由承受遗产的国家或集体单位偿还债务,这样虽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增加债权人的累诉,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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