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车是否只考科目一就就行了

2020-02-06 18:0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