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狗咬别人,我已经拿走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其他人已经受伤和出院了,我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0-02-06 19:0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作为主人你会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全部责任都由你承担,但全部责任不意味着什么都要赔偿,法律对赔偿范围是有规定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其次,精神损失费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和伤残等级对应,如果受害者没有伤残,那么精神损失费就不必支付,伤残必须通过鉴定确认。

    再次,误工费必须由女方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并证明医院建议的休养天数,同时证明自己的月收入,计算出实际务工收入,才需支付。
    收入证明不能简单的依据用人单位开的工资证明,还要结合完税证明等综合判断。
  • 《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过错导致被狗咬伤,还可以找狗主人吗?   被狗咬伤,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因为第三人的过错导致被狗咬伤,可以找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找狗主人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狗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使他没有任何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只是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动物侵权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侵权的,可以要求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也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   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动物侵权,即使动物的主人没有任何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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