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方故意找人打架,对方先动手,现在已经报案了,我不要调停拘留对方

2020-02-06 19:0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 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 双方打架,派出所没有调解就把人都拘留了,是否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没有正当防卫的情况存在,就是对的;否则,不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3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微伤,系行政处罚的范围。
    警方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拘留处罚对方,否则无法体现法律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反对及惩罚。更无法体现法律对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关于对方故意殴打你的情节,我认为难以认定为轻微,在你并未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仅仅是要离开,对方二话不说上来就使用凶器殴打你,所以,应当不属于情节轻微,
    你有权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承担因殴打你所给你导致的损失
    损失的赔偿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合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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