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丈夫在婚姻生活续存期内修建了一栋房子,如今遭遇动迁,经人民法院调处我具有5O%的拆迁费,如今我规定每一份合同书我务必签名以避免有阴阳合同,无我有签名的合同书属无效合同,如今拆迁办回绝我的恳求,我该如何解决?

2020-02-06 19:0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迁建计划和用地文件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前提和依据。房屋拆迁合同的综合性是指,房屋拆迁合同中不但详细规定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而且详细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生产、生活的妥善安排、安置。
    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在城镇,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农村,被拆迁人是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 合同无效有两种含义:一是广义的无效,包括合同的绝对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的合同,是指虽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就是合同的绝对无效。合同相对无效,就是合同暂时发生效力,但可因撤销而无效,也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就是这种情形。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不直接发生合同原来的效力,需要补充要件才能发生效力。《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就是这种情形。二是狭义的无效,只包括合同的绝对无效。通常所称的合同无效,就是合同的绝对无效。
    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所谓无效合同的自始无效,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自合同成立之时起就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的绝对无效的回答
  • 合同是否无效,一方面需要审查订立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另一反面,还要审查合同的内容本身是否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土地买卖没签合同可能会造成土地权属争议,可以申请调查。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