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他人担保贷款,是商业担保,我提供营业执照,但我妻子没有签名是由他人签名,现在银行起诉我,怎么办

2020-02-06 20:0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根据以上法条可以断出:在连带责任保证案中,原告可以仅起诉连带保证人。
  •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 个体工商户贷款
    1、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市范围内户口;
    (2)在泸州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或地址,经营合法、有稳定、足够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于变现的抵(质)押物;   
    (4)在贷款行开立存款帐户。
    2、资料提供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3)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   
    (4)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   
    (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   
    (6)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   
    (7)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贷款期限  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不超过一年。
    4、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执行,按月付息,利随本清。编辑本段贷款所需流程   信用等级评定、核定授信额度(受理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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