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完婚时,户口迁移男性家庭住址,离婚之后,申请办理户口迁回原籍,被回绝,又去现户口所在地户口申请办理单独立户,又说不具有单独立户的标准,应当回到户籍地,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07 06:4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可申请办理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一般应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户口迁移一般应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网迁除外)。办理过程中发现疑问的,迁入地与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沟通联系,核实有关情况。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迁移手续: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直接一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重办一方的户口本。《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