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照片处罚员工,在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传播员工违反照片并不侵犯肖像权

2020-02-07 07:3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把别人照片擅自发到论坛,使其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或物质损失,则构成侵权行为。n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nn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以“营利为目的”的,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n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要看情节是否严重。
    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是以赔礼道歉的方式解决,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侵犯肖像权的处罚: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诽谤侵犯的不不肖像权的侵权方式,而是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无论是侵犯他人肖像权还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侵犯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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