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公司之后第一次拿到了工资。 而且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我的保险金,但是没有交给我。 我7月中旬退休了,没有还给我保险金。 而且还在退。 工资超过六百元。 我给他们打电话说了五保金的事情。 我说了可以返还结果。 还在还。

2020-02-07 09:5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是可以有工资的,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依法办理离职的,老板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劳动者自离的,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福利,住房公积金目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五险一金目前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社保属于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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