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9年结婚,我的妻子不能生孩子,她结婚后接受治疗,我的父母也付了钱,我第二次异位妊娠,我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2020-02-07 10:0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二婚带一孩,结婚后又生一孩子,现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达不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照顾子女的权益做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根据现行生育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再生育子女是个行政许可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必须由当事人夫妻提起再生育申请,经计生部门批准后下发《再生育证》方可合法地再生育子女。
    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
    你的情况是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生育子女的,虽说不是超生,但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当然,这个数额就会比超生子女的少得多。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1,《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精子采集的相关要求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了可以做人工受精(试管婴儿)的适应症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可以进行人工受精的适应症
    (1)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适应①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②排卵障碍③子宫内膜异位症④男方少、弱精子症⑤不明原因的不育⑥免疫性不孕
    (2)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适应①严重的少、弱、畸精子症②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子症③生精功能障碍(排除遗传缺陷疾病所致)④免疫性不育⑤体外受精失败⑥精子顶体异常⑦需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查的
    (3)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适应目前主要用于单基因相关遗传病、染色体病、性连锁遗传病及可能生育异常患儿的高风险人群等
    (4)接受卵子赠送适应①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②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携带者或患者③具有明显的影响卵子数量和质量的因素
    (5)赠卵的基本条①赠卵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②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③对赠卵者必须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参照供精者健康检查标准)④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权利和义务应完全知情并签定知情同意书⑤每位赠卵者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妊娠⑥赠卵的临床随访率必须达1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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