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同学被她男朋友她妈说了??然后气不过想骂他妈??我说帮他打出来字??打出来了??她让我发给男朋友他妈 她说怕她妈把他设置黑名单??我发了??那个信息有些不好的????他男人妈准备告我侮辱罪??那个短信以她朋友口气我的身份??但是那信息是那女的同意的??我只是发了出来??我的责任在于打了出来??但是现在那个女孩让我背锅??我没得证据??怎么办

2020-02-07 10:11: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侮辱他人的行为。侮辱罪证据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二)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三)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四)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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