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女婿,我有一个女儿。现在我的妻子要求我回家,我能得到一个一岁女儿的抚养权吗?

2020-02-07 10:3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谁来抚养子女,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的,则判给对方可能性就越大。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抚养费的比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其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 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签订后办理离婚登记前,并不当然生效,可以反悔(这是可以反悔的情形之一),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则原则上不可以反悔。例外是:
    1、离婚协议订立时存在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时,可在离婚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这是可以反悔的情形之二);
    2、在离婚时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情形的,可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可以反悔的情形之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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