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登记必须由婚姻登记方办理吗?

离婚
2020-02-07 10:4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1、根据《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你要求离婚,可以在本地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协议离婚不需要到双方结婚登记处办理。
    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 :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