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有六年没在一起了。 现在要求离婚,但他不想让我死。 有两个孩子。 你说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07 10:4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补偿是指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的一种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据此,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④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 在法律上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离婚也一样,但是离婚相对比较复杂一点,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抚养权问题,所以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能够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是最快最为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不存在以上情形时提出的离婚,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所以往往需要二次提起诉讼。
    二次提起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 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是否共同财产,要了解情况后才能为你分析。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