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写了一张借条帮我。沒有写何时结清负债。而他写上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再盖了指印。根据法律法规能否讨回。

2020-02-07 14:4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代公司签订的欠条,个人债务承担问题如下:
    1、个人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个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个人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 没有金额限制,对方没有按照欠条约定清偿债务,你就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1.建议当事人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债权一旦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权,就可以不用清偿债务。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官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应该尽快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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