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招商银行的信用卡额度是33,000,已经过期3个月了。目前没有钱偿还。银行打电话起诉我恶意透支和非法取现。我听说低于50,000的限额是民事的。这是民事诉讼还是像我一样的刑事诉讼?因为我确实用我的投币机兑现了几大笔钱,我不确定我是否会被起诉。

银行
2020-02-07 15:0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只有信用卡诈骗罪,没有恶意透支罪,恶意透支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
    2、银行起诉仅能在民事权利范围内起诉,主要是依据合同约定。
    3、如果她确实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已达12万元,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可能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还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等。如果自首并积极归还欠款,可能会从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要看情况。

  • 1、只有信用卡诈骗罪,没有恶意透支罪,恶意透支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
    2、银行起诉仅能在民事权利范围内起诉,主要是依据合同约定。
    3、如果她确实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已达12万元,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可能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还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等。如果自首并积极归还欠款,可能会从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要看情况。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 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要看你透支的数额有多大,如果达到了上述数额,则应尽快配合银行把款还上。
  • 如果恶意透支逾期,则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即使被起诉后全款还掉,也不能免于刑责,只是在量刑上会做从轻考虑。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
    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