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退休后,自己继续支付保险金,是否需要聘书

2020-02-07 18:0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续交流程:必须原公司办理了社保缴费终止手续,你才可以个人继续缴纳社保费。
    注意,公司应在员工辞职30日内,到社保中心办理终止该员工缴费的相关手续,否则公司有继续缴纳保费的义务。
    现在,你可以先社保中心(电话12333,或直接去管理中心),咨询一下你的社保状况,如果超过30日了,还没有原单位终止缴费关系,你还是到原单位沟通一下,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什么好处。
    原单位终止缴费手续后,户口在当地的,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挂人才中心的,到其职介所办理),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独立缴费。或者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继续缴费即是了。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自己辞职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 
    1、单位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合同未到期,员工无过错。单位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2、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就是从受理开始追溯一年的时间。同时和纠纷开始起计算,那么就是在纠纷开始至劳动仲裁受理期间与劳动仲裁受理前一年重合部分是得到支持的。  
    3、员工虽然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因为工作年限达到10年以上,该合同可以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单位是不得以合同到期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