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打扰一下,我买了一份意外保险,接受人在意外事故中受伤了,我告诉保险公司,赔偿信息交给了公司,而且保险已经六个月没有付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2-07 19:3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法》第
    22、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人身意外保险这个险种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出险了人死了才会赔,你买了多少保额就赔多少,不死不残不赔,不同保险公司不同险种残疾级数不同,赔的钱不同或者不赔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3]
  • 意外旅游团都会购买旅游意外险,会对团员发生意外进行赔偿。旅游保险是针对意外医疗方面进行赔偿。但误工费等并不在理赔范围内。
    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旅行社和饭店要求理赔,赔偿项目包括: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