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肇事者逃跑后。 招致死亡。 怎么处理? 我们一家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20-02-07 20:1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遇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应注意保护原始现场,保全物证,及时报警。对肇事逃逸者,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将予以吊销驾驶证从严处罚。对举报肇事逃跑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表彰奖励。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会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同时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民事损害赔偿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2、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交通肇事私了后逃逸怎么处理,  
    (1)“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2)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车辆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首先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交通事故责任仍然能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规定认定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不适用责任推定的原则。应根据当事人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依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刑事)。  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
  •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当涉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部分自己能调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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