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意外受伤的工厂有赔偿责任吗?

2020-02-07 23:5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因工受伤且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用人单位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因严重违背合同约定、严重违反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包括因工负伤的情况。
  •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赔偿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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