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家人对原本就会有异议的农田产生资产危害纠纷案件,一方位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规定另一方赔付,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0-02-08 08:1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撞人后对方起诉,开庭时应该注意核实对方的赔偿清单。还有如果买了全险,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偿。该承担的责任要主动承担,但是赔偿的额度自己心理要清楚,为什么会告上法庭估计就是他们和保险公司因为赔偿金无法协商告上的,所以该有的态度你要有,最后发言判多少钱跟你没关系,你是买过全保的,判多少 保险公司都得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赔,那么你可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告他们不履行保险的协议。
    既然全责全险,那么在责任划分上就没什么可以辩解的了,关于赔偿,这方面也许有需要注意的,主要是对方的损失额,有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这要根据对方的请求事项及证据具体分析。
    法官会问些问题,一般就是事故经过方面的。建议实事求是,当然对方的要求也必须合法。如果有些问题实在搞不懂,那就不要调解,让法官判决。
  • 一,邻居之间的纠纷,最好找村上领导去做对方工作,确实不行则可以搜集证据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二,“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相邻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起诉要求赔偿以离婚为前提,在提起离婚之诉的同时可提出对方要求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法院依法进行相应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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