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人过马路,人行道是绿灯,结果被电动汽车撞倒,汽车没有停下来是谁的责任,我想问一下

2020-02-08 10:0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答如下:电动车撞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骑车也不快,一定要第一时间确认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只是轻微刮碰摔倒了,就不要为此耽搁太长时间。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还是行人,如果是行人的话骂他一句就走人,如果是自己的错的话尽快私了给点钱就行。
    如果自己电动车骑的偏快,伤者感觉有点严重或者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性命攸关的事情可马虎不得。紧接着打电话给交警,和交警备案了才不算是肇事逃逸。
    伤者受伤严重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主要责任不在自己,是伤者突然间闯到电动车前面导致事故的,这时候可以只让伤者的家属上救护车,自己不用去。或者自己也受伤的话,一定要记住各自付各自的医疗费。
    至于最后自己要赔偿多少的事情就交给交警来处理。不然很容易遇到伤者在医院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情况。
    如果可以肯定责任归自己的话,那就不要在意这点小钱了,这种时候救回伤者和获得伤者的谅解才是最为重要的。
    治疗结束后有一些伤者可能会想要一些经济赔偿,这也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想要讹人的话,该让交警和法院来的就来吧。
    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自己家里有点钱的话就无所谓了,如果家里的经济比较拮据的话一定要告诉医生和伤者,哪怕哭也得流入出来。
    打交警队的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接着送伤员去医院拍片检查,然后交警会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双方进行签字,责任认定书生效。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外伤,交警也会给当事人做简易的解决方案。
  • 交通事故行人死亡行人全责的赔偿:如果行人负全责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给行人赔偿最多12100元,即伤残赔偿金11000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超过的部分,即超过12100元的部分机动车一方只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义务;
    二、行人为什么负全责?是他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吗?如果是他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即上述的10%的责任都不用承担;
  • 人被车撞了,造成了损害的,对方负全责的赔偿,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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