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杀人,但不是故意杀人,受害人家属要求法院立即判处死刑,会不会判处死刑

刑事辩护
2020-02-08 10:1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死缓,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死缓没有适用的独立性,所以刑罚体系中没有规定死缓。死缓只有在对罪犯判处死刑的前提下,才有适用的可能性,可见死刑是死缓的前提条件。凡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犯一般都可以适用死缓;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都不能适用死缓。死缓作为一种刑罚制度没有确定的结果,只有导致两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即经过2年以后,或者改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执行死刑。  
    2、死缓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48条规定,适用死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罪该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它表明适用死缓的对象和适用死刑的对象均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适用死缓的问题。  其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区分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是适用死缓的本质条件。法律对这一条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靠审判机关判断。  
    3、死缓的执行场所。死缓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根据监狱法第2条的规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4、死缓期满后的处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  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5、死缓期间的计算。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不一定直接判死刑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综合判断!一般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当及时请律师介入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 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有哪些,  故意杀人的,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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