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签三面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我们已经工作五个月了,公司突然撤回。 有补偿金吗

2020-02-08 11:3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属于违法现象。单位不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6个月期满,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转正,但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劳动者享有正式期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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