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干活儿的钱,老总帮我打过一个借条,说1月之内给,可是時间都已过一个礼拜了,还不给,借条也有沒有用

2020-02-08 14:4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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