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如果合同是两个月,我能在不到一个月后的任何时候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08 14:5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者同的,劳动者可以辞职。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 可以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同时这属于个人原因中断就业,辞职后领不到失业金。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打招呼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 1、签订合同时间和试用期时间对应
    国家规定: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2、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
    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3、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
  • 劳务合同中的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职工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职工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职工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职工不需缴纳费用;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职工不需缴纳费用;
    具体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会略有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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