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要请问一下,借名买房协议书必须到公证处公证吗?還是彼此签名就行,是否拥有这张协议书,等你房本下达时另一方就不可以对该房地产悔约了?感谢!

公证
2020-02-08 15:3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买房属于夫妻财产与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手续或法院调解书生效后生效,夫妻关系也自办理离婚手续或法院文书生效后解除。
    夫妻关系未解除前所购房产应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应按照共同房产处理。
    但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是以个人财产所投资购买的,则按照其个人房产处理。
  • 借名购房是有很多方面的风险,原则性来说不建议客户借名购房。除此之外,借名买房人可能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法律更不保护这种行为。
    如果是因办理贷款困难这种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名买房,法官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固定借名买房行为,如果有条件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明确出资人与登记人之间究竟是借款关系还是借名买房;最后,实际出资人应留存出资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等。
    一旦出现房屋登记人对借名买房的事实不予认可的情况,出资人至少可以向登记人主张债权、减少损失。孙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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