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保险支付了五年,人死了,能退多少钱?

2020-02-08 16:2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社保,在员工去世后,把 医疗 费用报销完,家属或者单位去注销个人账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家属 需要身份证 、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去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提取社保 个人账户余额,同时领取 丧葬 费 1,抚恤金以死亡前本人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一次性发给13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2,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返还。
    , 3, 丧葬 费标准:2个月的上年度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
  • 养老保险要累计缴纳满15年,退休才能按月领养老金。15年是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如果到退休,养老保险累计缴纳不到15年,要延长缴费年限,最多延长缴费五年然后再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补交,只能把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提取后不能再按月领养老金

  • 1、参保人在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可以办理退还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部分,“统筹账户”部分不予退还;
    2、在参保人属于职工参保,有工伤保险的前提下,其近亲属可以参保《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偿待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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