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国家拆除工厂的员工有补偿吗

2020-02-08 16:5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家拆迁由国务院拆迁补偿条例规定,其中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是拆迁人在与房主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时,必须请承租人参加,即这份补偿协议,承租人如果不签字则不生效;三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的规定,你可以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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