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那里吗?我有一个幌子。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它已经使用一年了。可以转租给他人,但房东说转租可以提高租金。它能升起来吗

其它
2020-02-08 17:0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可以转租情形:  
    (一)房屋的合法转租情况: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二)不能转租的房屋: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 1.门面转让:就是租房的个体户,由于种种原因做不下去,所以要转让的,有的带货,有的不带货。所以会贵一些。
    2.空门面转让:就是租房的个体户主,租房东的房子还没到期货源已处理干净,但是想要转租出手,向租房的客户索要转让费,价钱多少都在双方合适的情况下而定,但没标准。小到几千元,大到几万元。
    3.门面出租:就是房东本人,对外出租自己的门面房。但是房屋出租价,是根据地点和大小而定的,价格是所在地的所有门面房基本统一的。但是有个别生意的会高些,比如饭店网吧。
    4.价格特点;当然个别的是房子大,或地点站繁华的优势,还有是否有装潢或有办公家具等,当然会不一样很可能高一些的。希望这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房租合同违约,可以根据房租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三、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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