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孩子的出生证明吗

离婚
2020-02-08 18:24: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

    2、材料

    (1)双亲家庭

    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
    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
    3、办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记录》。

    (2)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旁证为家
    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 一、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你可收集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 、吸 ***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