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我丈夫不愿意。 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女儿。 我想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但是怕养不起。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08 20:0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均与子女无关的,由债务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可以去起诉,但因两个人没结婚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对同居关系作出处理,起诉时仅可参照《婚姻法》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注意不是共同财产)以及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2、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按照由谁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最为有利这个标准来确定的。
  • 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