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厨师,在一家商店工作6个月,也没有给我分娩,也没有给我看健康证明,离开工资日后我离开商店半个月的工作,200元我可以得到那些钱。

2020-02-09 11:3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关工资拖欠的法律条文有:《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公示,而且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这样才有效。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有明确规定的,按具体的处理规定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进行处理。
    关于违约金和罚金的问题,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后除了培训费和竞业禁止或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员工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还有罚金的问题首先针对旷工当日的工资单位依法不予发放,但是额外扣的罚款就没有依据了。
    所以综上所述,单位有权决定扣款标准,但是那个旷工每天算三天,额外扣20%是不合法的,只能对旷工当日的工资不予发放,除此之外的扣罚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旷工自动离职不去办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的合法工资,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仲裁讨薪。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员工离职流程之提前递交辞呈。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员工要提前一个月的时候写一份辞职申请,写明由于什么原因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递交给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而且真正离职时需要个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门领导签字等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流程之工资结算工作。 要和财务部详细的具体的做好工资结算工作。这个工作一定要落实好,不要等到你办好一切离职手续之后才去处理工资问题。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 另外还有你的社会保险金的转移或封存问题。
    员工离职流程之档案转移。
    如果你是辞职, 那就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会把你的档案封好,转给你本人,让你带了转入你以后的工作单位。
    如果暂时找不到工作单位,可以在找工作的地方找一个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交一些托管费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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