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你可以代位继承你奶奶的遗产。也就是说,首先由你母亲将
夫妻财产依法分割一半,然后由你母亲、奶奶、你按份继承你父亲的另一半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