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自学关于土地法律的知识。 农村有土地纠纷、使用权等。 我不知道应该买那些教材和什么样的课程

土地纠纷
2020-02-09 12:2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因土地纠纷败诉,错过了上诉时间,如果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再审。法院再审,应按法定的程序先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才可以准许再审。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⑥转让期限;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⑧违约责任;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5)转让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依各国通例,转让方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能转让其权利。中国法律亦严厉禁止炒买炒卖土地的和赤。  
    (6)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做出调整。中国法律规定,国家在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中有先买权。国家的优先购买权为一项法定权利,不依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也不能以约定加以剥夺。这项权利适用于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7)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即报经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8)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办理登记手续。  
    (9)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无出租情况。承租人具有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依出售、交换、赠与、继承方式),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租赁权,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享有者主张租赁权。同时,承租人还有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享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具有在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0)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情况。中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随之抵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余期使用权。如果转让方已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权。amp;
  •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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