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盟代理一家时尚潮流百货商店,早期企业沒有告之是我合同书履约金。宣布合同书因为我沒有签定。我货物的花费早已转入加盟代理企业。我想问一下她们加盟代理企业归属于毁约吗?早期总有一份意愿合同书,意愿合同书里都没有告之。

2020-02-09 14:5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所含费用编辑
    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无形资产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费。
    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品牌管理费
    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在全国或者某个区域全面发布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由总部规划,整体促销,产生的费用由各店分摊。
    如果广告宣传促销针对的是特许方的产品,则加盟方不须分摊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如果是区域性的广告宣传,在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时,可将此部分费用作为约定的内容写入合约并按时收取,做到区域宣传费用由所在区域分摊。
    很多特许总部是给加盟方区域授权的权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发展其他加盟者,而在这个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就只是在区域内各加盟者之间分摊。
    3、加盟方独立促销
    如果针对一家加盟店的促销,则其费用须由该加盟方负担。
    但是,在特许者独立促销之前,可向总部表明宣传意向,看是否能获得宣传支持,如遇特许总部也有意做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就更好。
    首批进货费
    如果是做实物产品的话,首批进货的费用也需要考虑。
    一般会随着加盟连锁体系的合作方式和经营情况来确定首批的进货费用。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好,关于合同履约金,目的是督促合同双方按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即使签订该条款也要考虑到你提前解除加盟合同的具体情况才能判断此时公司不退还你履约金是否合理或显失公平。
    如果你的具体情况显示不退履约金显失公平的话,你有权主张公司返还全部或部分履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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