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作为担保人,我向债权人承诺了60万元。既然债权人已经逃走了,我该怎么办?

2020-02-09 17:0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方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方保证人即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6、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是在对债务人实行强制后仍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保证人需要还款。连带保证人无论债务人是否还款都可以要求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但是如果债务人变更住所,要求其还款困难的,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首先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欠款发生在婚姻关系期间,该欠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你不愿意追究担保人和其配偶的责任,起诉时可以仅仅起诉欠款人本人。
    欠款人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不予支持,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会得到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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