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因事故坠毁,受伤的住院治疗费15万元,全部由施工现场承担,在此期间住院的64天,妻子在我的照顾下没有正常上班。 出院后,请保险公司从施工现场评估故障,施工现场的所属公司想尽快结束这件事,我和施工现场有赔偿和补偿的要求,请告诉我标准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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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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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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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受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后,就未被工伤保险补偿范围所覆盖的赔偿事项依然拥有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可以对其遭受的精神损害、财产损失以及未被补偿到位的医疗、康复费用等事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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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