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6岁未满18岁,故意杀人是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0-02-09 20:3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人,将同学打成轻伤(以鉴定结论为准),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由监护人负责赔偿。  对于学生,原则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  调解处理后,将不再追究行为学生的刑事责任。
  • 精神病人杀人,要具体分析:
    1、间歇性精神病人,杀人时是理智清醒,状态,应该要负刑事责任,另外还要承担附带的民事责任
    2、常规的精神病人,法律规定,杀人时不需要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是不能逃避的,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赔偿民事责任,监护人财产承担补充责任;
  • 按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故意杀人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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