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人为他人饮酒完用水果刀砍掉左下额,他以前都是故意杀人判刑四年,我想问一下,此次他会判两年,人们应当如何走司法程序,假如不追责刑事处罚,会陪要多少钱有效?感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2-10 13: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杀人,则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清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清,是指义愤杀人,防卫过当杀人,因受被害人长期迫害而杀人,帮助杀人,受嘱托杀人,所以如果是相对有辨别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最轻的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在正常时杀人,则死刑或无期,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则不负刑事责任
  • 首先,故意杀人案件是性质最严重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若罪名成立,一般在十年以上量刑。
    若有自首、积极赔偿、未成年等因素的话,当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必须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  
    1、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手段可以暴力,也可以是非暴力,可以利用工具,也可以是利用他人或动物。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没有法律的依据的非法行为,有合法依据的则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正当防卫中杀死不法侵害者、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等行为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主观上是故意,否则是意外事件,也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4、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精神病人由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主体。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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