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个XX退休人员已经去世,请问我父亲可以领多少个月的工资,至于丧葬费,谢谢。
-
关于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的规定
1、 丧葬费计发。离退休人员因工(公)死亡丧葬费的计发标准按自治区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四个月计发;因病及非因工(公)死亡的按三个月标准计发。
2、 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对因病死亡的离、退休人员遗嘱发给上年在岗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十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因工(公)死亡的发给上年在岗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二十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3、 退职人员因病死亡后,只按自治区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三个月标准计发丧葬费,不享受一次性抚恤金。
4、 60年代精减发生活费人员死亡后,不计发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只按本人死亡前的生活费标准计发两个月补助。
-
劳动者辞职以后,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退休养老金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平均分割,但可以书面约定归个人所有或者部分个人所有。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