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借款合同和借款人收到借款的录音有想起诉的证据吗?如果他说不能偿还怎么办?

2020-02-10 14:5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欠条、借条及欠款证明均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你出具的欠款证明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时间开始计算,因为从给你出具欠款证明之时你的权利应当已经受到侵犯。
    也就是说,你对公司的诉讼时效截止到2006年6月23日已到,故你现在要起诉公司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不能使你对公司的时效等到支持。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其担保责任,以维护你的权利。
  • 借款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借款合同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
    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