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用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签了,但是一直没拿到钱,我不想做了,找对方要车,对方说得交违约金才给车,我该怎么办?

2018-09-10 12:4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或其他贷款人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代替借钱人把钱还清。
    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其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债权人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
    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具体的数额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1,关于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关于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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