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自动辞职,交了七个月五保一金,每月300多,公司的人说我没有五保一金。

2020-02-10 18:1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①跟原公司人事部联系,让其办理转移。需要现公司提供给资料的,现公司人事部会提供的,公积金转移,现公司要提供公积金转移的申请单,要盖章的,寄给原公司,原公司办理后会有一个公积金转移受理回执。
    ②公司缴了五险一金后,应该有社保卡和公积金存折,但有些单位考虑成本有时候不结办社保卡,但公积金存折应该是有的。社保卡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凭身份证办理,缴纳工本费25元,大约十个工作日。
    公积金存折要找单位要。
    ③你离职后要请单位给你开一个离职证明书,凭这个证明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和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公积金。到了新单位后把凭证和封存单交给单位就能继续缴纳。
  •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签署劳动合同后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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