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我的农田,修省道,建高铁动车被占有了,可是我转变成城镇户口,人们哪个县不容许转了户籍的买养老保险金,我不明白现行政策,这样的事情能不能买养老保险金?以前让我们补好了20%的土地征用费,剩余的80%是买养老保险金用的,可是人们那边要求转户口,不容许买养老保险金

2020-02-11 02:1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什么条件?一,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转变户口性质的),需要符合相应的城镇的户口准入政策;
      2,如果当事人在所在的城镇有固定的住所的,可以实现户口农转非;
      3,也可以进行户口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靠的方式实现户口农转非;
      4,还可以通过就业挂靠户口来实现户口农转非;
      5,还可以通过考取相应城市的“公务员”来实现户口农转非;
      二,以户口夫妻投靠农转非为例: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农村土地被他人侵占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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