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酒店餐厅上下班刚一个月,沒有签订合同,下班了中途从单车上掉下去了,手断掉,酒店餐厅付承担全部责任吗

2020-02-11 02:1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算;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到一年内需要向您支付双倍工资;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给您应得工资以及相应补偿金;3)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合同只有一方签字该合同尚未成立,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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